这几年,安徽肥西县陆续实施了新农村规划项目和美好乡村规划项目。然而,身为肥西县规划局村镇科科长的宋某,却趁机大肆敛财,受贿43.9万余元。昨日,记者获悉,被告人宋某犯受贿罪,被肥西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安徽凤阳县府城镇原党委书记高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达80.2万元。近日,明光市检察院以高某某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10月24日下午,庐江县房产局原局长吴某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他自1998 年以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56 万元,挪用300 万元公用维修基金借给庐江县经济适用房建设开发中心开发商品房项目。
10月24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超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宣判。郭超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当庭表示不上诉。
10月15日上午,安徽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黄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建设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国库。
花钱“买来”副县长职位后,利用职权大肆收敛钱财,连儿子出国也成了他不愿错过的敛财机会。庐江县原副县长刘华安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贿赂近600万元。一审获刑15年,并被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新华网合肥10月10日电(记者徐海涛)安徽阜阳市原人大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涉嫌受贿2900余万元财物一案,10日在安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9月17日,淮南矿业集团电力燃料公司市场营销部原运输科科长王栋山,因涉嫌受贿在该市田家庵区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共计人民币93.8万元,据调查,大部分都是王栋山利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收受的礼金。
刘某,北京人,1950年1月生,大专学历,案发前为安徽某报业集团退休人员,曾任集团基建办公室主任,2006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人刘某利用担任安徽某报业集团基建办公室主任、经营管理办公室业务总监兼经营管理督导组组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5.68万。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929.7万元。据悉,刘家坤伙同其情妇赵晓莉收受房地产商等企业老板6人人民币合计2466万元、价值176.7万元的金条12根、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一幅、价值95.9万元的宝马轿车一辆和35万元原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