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电力燃料公司运输科原科长王栋山受贿案开庭

 

  9月17日,淮南矿业集团电力燃料公司市场营销部原运输科科长王栋山,因涉嫌受贿在该市田家庵区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共计人民币93.8万元,据调查,大部分都是王栋山利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收受的礼金。

 

<a href='display.asp?id=11417'  target='_blank'>淮南</a>矿业集团电力燃料公司运输科原科长王栋山受贿案开庭 王栋山受贿案庭审现场

王栋山受贿案庭审现场

 

  被告人王栋山,男,1965年生,安徽临泉人,汉族,大学本科,案发时任淮南矿业集团电力燃料公司(市场营销部)运输科科长(正科级),中共党员。2013年5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因涉嫌受贿被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王栋山曾任淮南矿业集团市场营销部驻芜湖裕溪口中转站站长(1999年4月至2004年10月)和驻南京浦口中转站站长 (2007年10月至2012年3月),淮南矿业集团每个月给上述两站下达煤炭发运计划,由中转站具体负责执行落实,王栋山担任上述两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吉某等8人贿赂共计人民币93.8万元。

 

  其中,江苏盐城盐淮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吉某,为使其公司所购煤炭发运计划优先执行,利用中秋、春节、端午等节日及其他机会,先后送给王栋山人民币63万元。

 

  为了同样目的,重庆市弘帆船务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张某共送10万元。这些行贿行为多以节日名义送礼,王栋山均收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栋山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并为对方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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