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宣城市原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曾某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赃款11.6万元、违法所得1.2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