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锦华 安徽双轮集团董事长

    马锦华,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安徽省优秀中青年专家。 1984年调入安徽高炉厂,现任安徽双轮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曾先后被评为省轻工业厅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省政府表彰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安徽省优秀政治思想工作者、全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家。

 

    安徽双轮集团组建于1995年10月,是一个跨行业的横向经济联合体,集团拥有固定资产9亿多元,集团下属六个企业,其中核心企业是安徽高炉厂。

 

    安徽高炉厂始建于1949年,60年来,高炉酒厂从新中国安徽第一家国营酒厂发展成为国家大型企业,全国浓香型大曲最好的生产基地之一。现有大曲发酵池近两万条,其中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老窖池5000条,年产各类优质白酒6万多吨,拥有员工3600多人,占地近1000亩,08年上缴利税1.2亿元。现有“高炉家”、“和谐家”、“双轮”等畅销系列品牌。其中“高炉”和“高炉家”分别于05年11月和08年3月被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且“和谐家”和“高炉家”双双夺得“绿色食品”桂冠。企业一直秉持的“以酒为主,多业并举,科技创新”宗旨在产品上也得到了很好的诠释。中国白酒专业协会沈怡方、高景炎、高月明等称赞“高炉家是酒中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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