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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价调整: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电价 每度电降价0.143分

4月28日,安徽省物价局下发《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的批复的通知》,通知显示,我省大工业(含中小化肥)、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143分,峰谷分时电价将作相应调整,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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