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依法行政,规范价格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7月1日起安徽省将执行新的《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原来的《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