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具有基础性作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省消费品市场实现平稳开局,一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27亿元,同比增长12%,高于全国1.7个百分点,增幅位居中部首位、全国第4位。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昨天发布信息,2015年安徽居民消费中,互联网消费比2014年大增60.1%,已有16.7%的家庭参与网购消费。
3月14日下午,2016年安徽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在合肥召开,11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声,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
3月10号下午,合肥市政府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市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发布了2015年打假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标志着该市今年的3·15活动全面启动。
3月10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5年-2016年合肥法院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多例消费者维权案件上榜。
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于3月15日起正式施行。针对目前消费者投诉热点、难点,新增旅游行业、医疗服务行业、快递行业、养老服务机构等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内容。
2月2日下午,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条例细化了网络购物、预付消费等领域的相关细则,通过立法以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月26日,安徽省首家消费金融公司——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华融消费金融公司在合肥正式揭牌营业。据悉,这是全国首家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公司未来将突出“央企实力、互联网模式、草根金融、全国展业、小额分散、纯信用贷款”特点,成为拉动安徽社会消费的新动力。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去年我省消费市场给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位居全国第6。
通信运营商应当提供月度不清零服务、购房前反悔预付款应全额返还,商家不得强迫消费者购物……12月15日下午,《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条例细化了网络购物、预付消费、特许加盟等领域的相关细则,通过立法以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