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 月1日起,合肥市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从5月1日起,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由8%调整为7%,个人缴费比例2%不变。
从8月20日起,合肥市法制办将就“关于修改《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据悉,失业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今后合肥市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将扩大。
随着省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260元,合肥失业保险金下月起也将随着调整。2013年8月1日起,合肥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每人每月由657元提高到819元,增加162元,增长25%。据了解,失业人员只有同时具备3项条件,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