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整 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整 2015/4/30 9:05:00 自5 月1日起,合肥市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从5月1日起,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由8%调整为7%,个人缴费比例2%不变。 来源:徽商网-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