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金安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六安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潘升东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并没收75.1万元非法所得。据了解,潘升东用担任电视台台长的职务便利,收受广告代理商、设备供应商、工程承建商等贿赂现金73.5万元、购物卡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