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日,安庆市中级法院对这起罕见的铊投毒案作出一审判决,安庆幼师玲玲(化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原告和被告人双方均提起上诉。昨天上午,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我省首例、全国第三例铊投毒案二审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