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帮扶十条”,明确“在“1+3+5”政策体系资金中安排1亿元,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风险资金,由市兴泰控股公司、市国有控股公司按1:3配套共同出资,专项用于困难企业续贷时的周转过渡”,并印发《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资金使用全过程予以明确和规范。
生产经营正常但暂时有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符合国家区域产业政策的企业,这些企业如果正遭遇经营困难,可提出申请,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缴纳失业保险费率减半等帮扶政策。记者了解到,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经信委等单位联合发布帮扶企业新政策。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