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已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开办省内异地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