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了《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今后,私家车等不粘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交警将责令车主改正,否则可罚款100元。同时,电动车等安装遮阳伞虽不规定处罚,但也不建议安装。
8月29日,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改稿)上会审议,这些新规首次亮相。客运大巴或将“无缘”高架桥;驾车携带儿童时,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非机动车禁止加装遮阳伞;动物闯马路,主人担责等问题均被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