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1日从安徽公安部门获悉,针对“安徽蚌埠两警察目睹少女被杀近在咫尺未挺身而出”事件,蚌埠市公安机关近日决定给予两名现场处置民警处分,免去宋某某马城派出所指导员职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给予民警崔某某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
记者8月26日下午从蚌埠市检察院获悉,8月18日发生在蚌埠市的“少女被杀警察未制止事件”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目前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已经介入此案的侦查取证工作,并派员参加对当天出警民警现场处置过程的调查。
8月18日,安徽蚌埠一名17岁女收银员遭一男子连捅10多刀遇害,两名民警在旁未及时制止遭到公众质疑和谴责。针对家属的质疑,蚌埠市公安局宣传科张科长称,两位民警的行为不能称为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