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一审、二审、重审和抗诉的六安市舒城县法院原院长罗宏祥受贿、贪污43.5万元一案,近日已由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撤销重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罗宏祥有期徒刑十年,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