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舒城县法院原院长罗宏祥贪污受贿40余万被判10年

 

  历经一审、二审、重审和抗诉的六安市舒城县法院原院长罗宏祥受贿、贪污43.5万元一案,近日已由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撤销重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罗宏祥有期徒刑十年,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六安市舒城县法院原院长 罗宏祥贪污受贿

六安市舒城县法院原院长罗宏祥(资料图片)

 

  罗宏祥案发前任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任舒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来源:徽网-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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