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下午,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条例细化了网络购物、预付消费等领域的相关细则,通过立法以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信运营商应当提供月度不清零服务、购房前反悔预付款应全额返还,商家不得强迫消费者购物……12月15日下午,《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条例细化了网络购物、预付消费、特许加盟等领域的相关细则,通过立法以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拆除了商品包装也可以视为商品完好,享受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快递丢失了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手机通信套餐未使用完的不得清零……昨天下午,省政协就《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召开立法协商会。据了解,修订草案进一步细化了《消法》的条款,对网购、消费者信息保护等作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