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安徽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黄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建设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国库。
近日,经安徽省纪委研究、安徽省委批准,给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超和黄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建设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