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炒股资金受贿28万元,宣城市地税局干部陈某炒股炒掉了自己的前途,并且失去了十年的自由。日前,经安徽广德法院一审、宣城中院维持,陈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没收财产十万元。
昨天,记者从广德县反贪局获悉,广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宣城市地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陈某提起公诉。据了解,陈某在主管该地税局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为炒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