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对象:在保余额2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5%
钱力表示,注资参股县域担保机构,旨在通过市场化运作,参股不控股,增强这些机构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发挥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叠加效应,切实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聚焦小微企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繁昌县担保公司总经理王爱民说,他们这次获得了1800万元注资参股,按照公司的放大倍数,大约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5000万元-6000万元,解决部分企业融资难题。
据此次方案,这些接受注资参股的担保机构应做到:新发生融资担保业务应全部服务当地;聚焦小微,新发生融资担保业务单户在保余额不得超过 2000万元,年末在保余额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在保户数要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注资期间,融资担保放大倍数应不低于上年末,增量放大倍数(﹝注资半年后的在保余额-注资前的在保余额﹞/注资额)不低于3倍。担保费率须降至1.5%及以下。
数据显示,近年来,按照聚焦小微、服务本地、降低收费的要求,政策性融资担保效益也有明显提高。上半年,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 1141亿元,占全省在保余额的76.4%,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撑下,我省在保余额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5位、中部第1位、东部第2位;放大倍数 2.9倍,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
政策效应:注资与持续问效相结合,确保发挥政策“滴灌”效应
省担保集团再担保总部总经理王家斌表示,此次注资参股,进一步增强县域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和社会信用,为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提供资本支撑。同时,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范围内降低担保费率,积极引导整个担保行业进一步减低费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 “既要将资金及时注入县(市、区)担保机构,确保发挥资金的‘及时雨’效应;又要本着权责对等的原则,强化注资工作的后续跟踪问效,发挥政策的‘滴灌’效应,而不是将资金一分了之,让小微企业长期受益。 ”
“我们将对注资参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财政性资金发挥更大政策效应。同时,将各县(市、区)担保机构注资参股的绩效评定结果纳入集团的信用信息系统。”王家斌说。
根据安排,本次注资参股分两步实施,先注资,后入股。11月底前,资金拨付到拟参股的担保机构,作为投资款进入该担保机构的净资产,实行专户管理。经过后续跟踪问效和专项考核后,该担保机构实现相关承诺、达到参股要求的,即正式办理参股手续,将所注入资金及时转为实收资本;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将对所注入资金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张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