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看法
体现了法治中国的 公民意识
对这31名车主的联合维权行为,省内各领域专家也有着不同的看法。
安徽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告诉记者,昨天他在搭出租车时,的哥还聊起这31名车主,并表达了看法。王开玉对31名车主的这一行为表示赞成, “法治中国就是一切都要在法治范围内进行,公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用法律而不是其他非理性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愿望这些车主的申请公开停车费正体现了这点。他们争取了自己的利益,同时贯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法治中国正是由这样一个个行为组成,他们这一行为正是法治中国中公民意识的体现。”王开玉认为,政府要尊重这种表达,并按法律程序给予答复。
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明红则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必将引起全体公民的一次法治思想的提升,这也是《决定》出台的根本目的之一。《决定》第五条提道:“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这31名公民的有关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等事项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是完全契合《决定》所提倡的 “厉行法治的积极性”的精神的,对政府或对社会,都是大有裨益的。
同时,王明红律师还认为:法为公器,公民不但要学法、懂法,更要会合理合法地利用法,这样才能构建一种完整的科学的法治思想,否则会形成一场“秀”或者浪费社会和政府的资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诠释——“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三十一位车主的绝大部分申请事项,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项目,所以,这里面就存在一个合理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问题。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法治的思想也不可能一朝一夕就可形成,只有经过痛苦的教训和经年的历史沉淀、发展,才会形成真正的法治社会、法治思想。”王明红评价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