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合肥人口或达五百万 全力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近日获批。据悉,这是全国第三个经国务院同意批复的至 2030年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2030年合肥人口或达五百万,合肥将会向着区域性特大城市全力建设。

 

  根据该规划,到2030年,全省城镇化率将为70%-73%,城镇人口5100万-5300万人。其中,合肥和芜湖区域性特大城市,合肥市城镇人口有望突破500万。届时,皖中片区将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环巢湖区域性特大城市,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4.01万平方公里。

  

安徽崛起

 

  城镇化战略:推进都市圈、城市带、城市群发展,促进城镇化提速提质;实施分区差别化发展政策,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促进人口合理有序迁移;努力走工业化与城镇化双轮驱动、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民生优先、社会和谐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强集聚,促进统筹,分区发展。

 

  城镇化发展目标: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51%,城镇人口3200万人;2020年,城镇化率58%,城镇人口接近3900万人;2030年,城镇化率70%-73%,城镇人口5100万-5300万人。

  城乡空间布局:全省近期发展形成“一圈一带一群”城镇空间结构,其中“一圈”为合肥都市圈,“一带”为沿江(皖江)城市带,“一群”为皖北城市群。在此基础上,远期:加快发展芜马都市圈和淮蚌合芜宣发展(轴)带,形成“两圈两带一群”的城镇空间结构。

 

  城镇规模与功能:规划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500万以上城市1个,300万-500万的城市1个,200万-300万的城市4个,100万-200万城市8个,50万-100万的城市3个,20万-50万的城市5个;规划20万-50万的县城40个,10万-20万的县城7个,5万-10万的县城6个,以及700个左右镇。区域性特大城市为合肥和芜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蚌埠阜阳、安庆、黄山;地区性中心城市为马鞍山、铜陵宣城、六安、池州、滁州淮南淮北、宿州、亳州。

 

  乡村地区建设: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到2030年,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建构以中心镇、中心村(新型社区)为主体的乡村地区镇村体系。其中中心村(新型社区)为农村基本服务单元,完善基本农村公共服务及支农服务功能。自然村为因地制宜保留的居住单元,突出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集聚于中心村(新型社区)的农村人口比重2030年达到50%以上。

 

  综合交通体系:推进交通运输方式的结构调整,合理发挥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管道等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建设安全、低碳和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三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形成以国家铁路网、高速公路网、国家高等级航道网为主骨架,以城际铁路、公路、水运和支线航空交通为补充的交通通道,重点建设安徽中心城市与长三角中心城市之间的快速交通系统,全省形成沿江、东部、北部、西部四个交通走廊。

 

  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土地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全省调水配水体系,加强水环境治理,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与恢复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构建覆盖全省的“一核、四片、六带”一级生态体系和区域性多点多廊道的生态网络的二级生态体系。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立以黄山、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世界文化遗产为品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龙头,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为补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为节点的省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顺应自然地理环境,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塑造具有安徽分区多元特色的城镇风貌。重点保护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生态景观特色、产业特色的乡村和乡村历史建筑群。

 

  区域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提高各级城镇供水设施的保障能力,逐步推进区域供水,形成安全供水体系。2030年,全省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统筹考虑全省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优化城乡生命线系统布局,全面提高城乡公共安全,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和应急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促进区域性大型公共设施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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