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确定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市、南京市等全国11个市为“救急难”试点市,滁州市名列其中。据了解,这是滁州市继2014年被列为国家未成年保护试点市后,再次被列为民政工作全国试点市。
根据《通知》,记者了解到,按照各地申报、省级审核推荐、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审定的程序,此次共确定北京市、南京市等11个市为全国“救急难” 试点市,我省共有两个城市入围,分别是滁州市和铜陵市。此外,在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天津市河西区等288个县(市、区)也成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
按照文件要求,入选的试点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救急难”的实现路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统筹各类救助资源,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合力,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努力减少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为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去年5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将“救急难”作为社会救助的基本方针予以明确。而也就在去年,滁州市被列入安徽省“救急难”工作试点市,当时在多方面的努力下,全市各地政府设立“救急难”专项基金,并在全市113个乡镇、街道设立社会救助窗口,形成了以城乡低保救助为基本、分类救助为延伸、专项救助为配套、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做到了打破时间限制、先救助再结账,打破地域限制、不分新老市民同标准救助,打破“门槛”限制、特殊救助“一站式”结算,打破理念限制、各负其责合力大救助。去年一年,滁州市通过主动发现机制共救助710人次。
今年被选为全国“救急难”试点市后,下一步滁州市将在完善“救急难”主要制度,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探索“救急难”信息平台等方面开展工作,力争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徽商网综合整理
(编辑:王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