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后41人再次被查出血铅超标

马钢合肥公司
对于马钢合肥公司大范围出现血铅超标一事,部分职工认为系公司购进的矿石原材料不合格所致。
职工李小明出示的职业性慢性中度铅中毒诊断书中写道:“……岗位接触粉尘、高温、煤气、噪音、间断性接触铅危害。2014年4月企业多次进行铅烟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多次多取样点铅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无特殊有效防护措施。”
马钢合肥公司的副董事长徐劲松承认:“发生血铅超标事件,确实和当时的工作环境有一定关系。”除此之外,徐便不愿再多说。
马钢合肥公司党建室的谭主任提供给澎湃新闻的“说明”中写道,2014年李小明住院后,公司对高炉作业现场进行了铅烟检测,结果显示铅烟超标。
“说明”中分析称,作业现场之所以铅烟超标,是因为高炉用料里含有微量铅。这些微量铅在熔炼过程中长期沉积在炉底,在出铁时出现铅烟。而铅烟可随铁水逸散到作业场所,因而导致作业场所下风向铅烟浓度超标。另外,作业环境可能存在沉积尘,导致从业人员接触含铅的二次扬尘。
随后,该公司调整了炉料结构,大幅提高进口矿石的比例。另外,每日都会通报作业现场的检测结果,以便生产厂根据检测结果,随时调整原料配比。随后,经过连续2个月的监测,公司高炉作业环境最终无铅烟超标。
然而,2015年7月,马钢合肥公司安排炼铁厂的144名职工进行血铅检查时,又发现有51人血铅浓度超过400ug/L,其中41人为2014年血铅超标人员。
“这就是重复中毒!”一位血铅超标的炉前工认为。
徐劲松不认同这种说法:“铅的排出有个过程,它沉浸在骨骼里,是一点点排出来的,并没有重复中毒。”
上述“说明”中也写道,41人仍然存在血铅超标,是个人体质恢复各异的问题。
对于2015年新增的血铅超标的10人,公司列出了三个原因:首先,经过长期累积,含有微量铅的高炉用料在出铁的过程中出现了铅烟危害;其次,“个别员工在岗位吸烟、喝水等不良卫生习惯,可能也是原因之一”;最后,作业设备老化、陈旧,造成了作业环境遗留含铅粉尘。
血铅超标职工的赔偿诉求被驳回
在马钢(合肥)公司外,一名市民戴着口罩经过。
2015年12月,马钢合肥公司正式宣布停产,进行人员分流安置。
据公开报道,这是公司2014年就作出的停产决定,和公司落实国家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有关。
今年1月,马钢合肥公司部分血铅超标的职工开始向公司寻求赔偿。
3月16日,该公司出具了一份名为“关于血铅超标职工相关诉求问题的答复意见”,驳回了血铅超标职工的书面赔偿诉求意见,理由是职工的赔偿诉求无法律依据。
“答复意见”中写道,人员分流安置后,内退的血铅超标职工可以享受国家财政拨款的工伤保险治疗,其他职工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法不再得到赔偿。
马钢合肥公司的副董事长徐劲松告诉澎湃新闻,2014年以来,公司已经报销了所有血铅超标职工的全部住院医疗费用。
“答复意见”还承诺,根据血铅超标职工的具体情况,在2年内报销2次符合条件的职工住院医疗期间的费用,每次13842元。
对于公司给出的承诺,部分血铅超标职工认为仍旧不够。前述刘姓职工说,“我们要的后续治疗并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
曾代理过2006年甘肃徽县血铅案的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表示,血铅超标事件的赔偿很难计算,可能涉及到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是群体铅中毒案件的难点。
马钢合肥公司的“答复意见”强调,“即使公司分流安置工作结束后,仍可依法依规通过诉讼途径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承诺执行司法机关的判决……只要司法机关判决高于同类员工本次领取费用标准的,公司承诺对已领取费用的同类员工补足费用差额。”
来源:彭湃新闻
编辑:张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