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开始实施,明确了实施监管的商品房范围、监管专用账户变更条件等细节。合肥市房产局对原《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并正式印发,将从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