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亳州市蒙城县代克民、李保春、李超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代克民、李保春、李超杀害代克俭、代坤及代晶晶,重伤代春亮、胡彩荣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三名被告——代克民、李保春、李超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