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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4种情形可增领取生育津贴

在合肥,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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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11/27 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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