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市决定将2016年全市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65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266元。
近年来,安徽保监局引导保险行业积极参与五保供养对象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了新型“五保”保障模式,即“政府购买、商业运作、保险参与、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