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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3月1日起实施

2013年10月,《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开始实施,明确了实施监管的商品房范围、监管专用账户变更条件等细节。合肥市房产局对原《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并正式印发,将从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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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2/19 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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