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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月销售额2万至3万免征税费

记者8月2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从今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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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8/26 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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