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上市企业神剑股份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志坚因“家庭财富及财务安排需要”,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1%)给其女儿刘琪。刘志坚、刘琪为一致行动人。
刘志坚,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司令部通信营连长、司令部参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厂长,南京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神剑化工厂厂长,安徽神剑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