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经信委获悉,我省近日出台《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2015年底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 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安徽:2015年底前月销售额不足3万企业免收增值和营业税
对于从“小老板”转为“企业主”,在税收方面优惠多多。
比如,“个转企”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 (含10万元)的,2016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底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 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同时,“个转企”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确有困难的,按权限报批后,可给予减征或免征。按期纳税有困难并符合税法规定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
此外,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之间划转土地、房屋,投资主体相同的,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免征契税。
来源:sina安徽
(责任编辑:张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