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十佳”律师宋小林在担任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为了承接诉讼代理业务,获取不菲代理费,重金贿赂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达145万。10月24日,该案在怀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次出手就是100万元
顶着“安徽十佳律师”名衔的宋小林,还有多重光环,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网站资料显示,其先后被评为合肥市诚信律师、安徽省首届20名优秀青年律师、优秀政协委员、安徽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多个荣誉称号,且为多家政府机关担任等法律顾问。

宋小林律师
宋小林出手阔绰,一次少则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在宋小林的犯罪事实中,给予其业务上最多帮助的是时任安徽高速公路总公司财务处处长李某某,在其行贿的人当中,向李某某行贿金额也是最多的。
得了好处后不忘“感谢”
宋小林在每次顺利承接业务、得到不菲诉讼代理费之后,总是不忘感谢那些曾经在业务上给他大力支持的人。为了感谢那些在拓展自己法律业务过程中给予过帮助的人,宋小林先后多次向他们赠送现金。
为了承揽交通银行合肥分行的常年法律顾问的业务,2005年,宋小林找到时任安徽高速公路总公司财务处处长李某某寻求帮助,李某某遂利用与交通银行有业务关系的职务之便,居中进行协调。为表示感谢,2005年11月,宋小林送给李某某人民币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