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张友仁(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张友仁所涉三罪的涉案金额达830万余元。对此,张友仁当庭表示无异议,认罪态度良好。而就在一月前,他的“接班人”黄小虎因涉贪污、受贿等案,在淮南市中院一审开庭。

安徽军工集团原董事长张友仁受审 涉案金额830万元
插手单位项目借机捞钱
现年65 岁的张友仁于2010 年3月退休。1994 年4 月至2000 年11月,张友仁任安徽省东风机械总厂厂长。2000 年11 月至退休前,他先后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2013 年9 月26 日,经省检察院指定,张友仁因涉嫌受贿、贪污犯罪被阜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0月16 日被逮捕。
据起诉书指控,张友仁任职期间在项目合作、工程招标、土地转让、设备采购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贿615万余元,其中索贿43 万余元。
退休后捞钱,算不算受贿
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认为,2010 年下半年,张友仁退休后,收受王某人民币20万元后,同意由王某继续承揽工程,不再安排靳峰参与,属于受贿。辩护律师认为,这些钱是张友仁退休后,别人赠送的,不应构成受贿。
对于15 万元车改补贴,公诉人认为,张友仁在明知自己不符合享受车改补贴条件的情况下,却利用自己对下属形成的领导地位,迫使其他领导成员签字同意其领取车改补贴,进而非法占有,构成贪污。辩护律师认为,领取车改补贴有相关人员签字,按程序办事,不应构成贪污。
陈述 “我有罪,不上诉”
案件庭审中,张友仁认罪态度较积极。
“我有罪,不论判多少年,都不上诉。”在最后陈述中,张友仁称,在接受审查阶段,他向办案机关主动交待,并积极退缴赃款739.9 万元。因年龄已超过65 岁,并有自首、退赃及立功表现,张友仁恳请法庭能从轻判决。
因本案案情重大,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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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网
(责任编辑:王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