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未来,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政府也将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24日召开,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省研究制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目标,努力实现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力争到2017年,全省多数城市空气质量年均达到优良标准以上。
同时,还要突出重点,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突出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燃煤小锅炉、建筑扬尘等重点领域治理,务求取得实效。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省政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
此外,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会议决定安排1.85亿元资金对全省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进行救助。
来源:安徽网
责任编辑:王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