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首家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包河区成立

 

  合肥市市区首家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前在包河区正式揭牌。今后发生在该区范围内的医患矛盾,只要双方愿意都可以前往“医调委”平心静气解决。此举将有效保护患者、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悉,包河区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46家,其中,省市级综合性医院14家、专科医院9家。虽然医患关系总体和谐,但也呈现医患纠纷数量加大、对立程度加大和处置难度加大的趋势。

 

  面对这一现状,早在去年5月,包河区便首先在医院最多的芜湖路街道成立“包河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暨芜湖路街道医患关系联调中心”。成员由区、街两级司法、综治、信访、卫生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民警、社区驻点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组成。从全区医疗队伍和社区驻点律师中选聘熟悉卫生医疗业务和法律知识、为人公正、热心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组建医调专家库。

 

  “第三方中立性调解机构的出现,能够消除以往患方对医方的解释和医学鉴定的怀疑和不信任,增强了公信力。截至目前联调中心已成功调解医患纠纷17起,效果明显。不过调解地点设在医院,对于患方来说,还是有所顾虑。”该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正式挂牌,“医调委”设在马鞍山路58号六楼,在办公场所、人员组成、调解规程等方面都比过去更加完善。

 

  今后,遇到医患纠纷,“医调委”会从专家库中找出3名人民调解员,一位医疗专家、一位法律专家、一位司法或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运用各自的专长,进行调解工作。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医患纠纷调解规程(试行)》的规定,“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接到医患双方调解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医患双方是否受理。应当在当事人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案。“双方当事人申请或因医患纠纷调解情况确有需要的,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经延长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其他部门处理。”相关负责人介绍。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琬玥)

供应信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