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合肥市静安新城一商业楼的经营商户,前不久突然被开发商方通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要到2016年到期,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违约行为。”而从9日起该楼就被停水停电。对此很多商户表示不满。
合肥静安新城商业西楼位于瑶海区新安江支路上,于2010年建成,共有50余家商户。2010年,王先生与开发商静安集团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合同2016年到期。
“我花了两百多万装修商铺,经营网吧,每月租金3万多。”王先生说,前不久他接到开发商通知:商业楼要被收回,希望商户另选它址。但像他一样合同未到期的经营户很难接受,目前4家经营户未搬离商业楼,面积占到了整个商业楼的一半以上。
王先生介绍,按照开发商方面核算,只需补偿商户6万多块钱,这让他不能接受。但9月9日起楼内就停水停电了,“这不是赶我们走吗?”
前天傍晚,记者联系到开发商方面一位王姓经理,她表示经营户情绪比较激动,导致协商进行不下去,“我们肯定会坐下来好好谈的,直到双方满意。”对于停水停电一事,她表示不清楚,需要问具体部门。
来源:安徽网
责任编辑:王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