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颍上县国土局干部酒后意外身亡事件处理结果发布

 

  7月10日,颍上县发生一起“干部后意外身亡”事件。阜阳市新闻办今日通报了该事件的查处结果。事件发生后,阜阳市委、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对此事件高度重视,颍上县委、县政府及阜阳市国土资源局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认真调查。颍上县纪委于7月26日对参与饮的相关人员做出初步处理。

 

颍上县干部<a href='display.asp?id=18084'  target='_blank'>酒</a>后意外身亡事件处理结果 颍上县干部酒后意外身亡

颍上县干部酒后意外身亡

 

  处理结果为: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周纪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闫颍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刘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盛泉行政警告处分;对未参与饮酒的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敏,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于7月26日做出处理决定,免去周继培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颍上县委7月25日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对此事件进行通报,严明组织纪律,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阜阳市纪委将此事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7月30日,阜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又下发《关于认真解决当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出“六个严禁”的要求,深入开展干部队伍作风整顿活动,严肃纪律,严格惩处,切实营造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8月1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报道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午餐饮酒、涉嫌“吃拿卡要”等问题,省委领导做出重要批示。目前,阜阳市委已责成颍上县委和相关部门联合进行深入调查,在查清事实后,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事件经过:

 

  7月10日中午,颍上县红星镇一企业主到县国土局“请客”,地籍股副股长王某联系副局长周继培、办公室副主任闫颍等5人参与吃饭。

 

  席间,国土局4名干部共饮用口子窖白酒4瓶。饭后,参与饮酒的闫颍开车送“喝多了”的王某回家,误驾车回到自家休息,将王遗忘在楼下车里。下午4点半,其被发现时已高温中暑脱水死亡。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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