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信用安徽”建设跃上新台阶

——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

   近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6号,以下简称《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2.《意见》出台有什么意义?

 

  答: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事关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共识和力量,共同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强化信用产品应用、培育壮大信用服务市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优化经济社会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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