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职业病,企业该咋办?1月5日,《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征求意见,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的企业,未来最高或将面临10万元罚款。征求意见稿若顺利通过,该规定则有望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现职业病,企业该咋办?发现职业病需上报否罚款10万元
职业病不可藏着掖着
职业病,曾是劳动者最怕面对的问题,“尘肺病”等字眼令人色变。2011年,随着新《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职业病防治才慢慢得到重视。此次征求意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对职业病防治进行规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从业人员公布。
一旦发现职业病,企业也不能藏着掖着。在征求意见稿中,企业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企业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而接到报告的部门则需依法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