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29日中国书画研究院在首都北京创建。中国书画研究院出身名门,由国家事业法人单位、社团法人单位、基金会法人社会组织、文化型法人企业联合成立,依法开展工作。
2008年2月26日中国书画研究院注册的商标已接到国家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依法于2008年1月3日在香港注册中国书画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编号1200311,并于2008年2月26日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设立代表处,注册号:110000400190216 。
为更好地为为两院成员服务,我院分别于2006年3月21日、2007年3月28日通过中央编办机关服务局事业发展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依法申请注册了中国书画研究院官方网站,2013年1月16日,中国书画研究院成为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孙建民院长当选该会常务理事。
2013年2月26日中国书画研究院印章商标(受理号2013Z11S003676)中国书画研究院手写体,孙建民书写(受理号2013Z11S003748)获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受理通知书。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中艺燕京书画院院长、法人代表孙建民同志担任中国书画研究院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