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国税总局已经正式下发《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通过优化流程减轻广大车主们的办税负担。对于市民来说买车越便宜,或许会少交些税。

安徽2015年2月起买车或能少交税 经销商提供车价是纳税依据
政策背景:私家车猛增纳税服务要跟上
合肥2013年一年上路的新车就超过14万辆,今年这种增长的势头依然不减。车购税纳税人数量的激增,自然对纳税申报办理便捷程度和纳税服务水平有了更高要求。业内人士指出,过去在车购税的征管工作中,一些纳税人对免税退税管理、最低计税价格制度等方面存在一些异议。
如今,国家税务部门遵循减轻办税负担、优化征管流程的原则,为了解决纳税人关心、社会反映突出的一些问题,全面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重点完善了退税管理、最低计税价格制度、完税证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申报期限:缴税和免税都有两个月时间
根据新规,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