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电传媒集团胡传道被开除党籍 曾任舒城县委书记

  据安徽中纪委最新消息,安徽省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胡传道被开除党籍。胡传道曾任舒城县委书记,在此期间,经查,胡传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违反规定接受礼金,不登记交公。

 

  胡传道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传道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解除其劳动法律关系。

 

  个人简历:

 

  1981年7月至1987年3月任芜湖和睦山铁矿副科长、团委书记(其间,1982年7月至1985年7月参加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班学习);

  1987年3月至1992年3月任霍山县计委办事员、科长;

  1992年3月至1993年6月任霍山县计委副主任(其间,1992年4-7月挂任山东省蒙阴县计委副主任);

  1993年6月至1997年11月任霍山县计委主任;

  1997年11月至1998年3月任霍山县政府党组成员、计委主任;

  1998年3月至2002年3月任霍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02年3月至2003年8月任霍山县委副书记(其间,2002年9-11月参加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年8月至2005年4月任舒城县委副书记(其间,2003年9-11月挂任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党委副书记);

  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任舒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06年1月至2009年7月任舒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9年1-7月主持县委工作);

  2009年7月任舒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1月当选舒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12月不再担任舒城县委书记,另有重用。

  2012年12月担任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案件审理

  2014年6月13日,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胡传道(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该省安庆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胡传道在任舒城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00多万元。胡传道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公诉人指控胡传道于2003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舒城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建工程、生产经营、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工作协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舒城通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解新安,等人给予的200万余元人民币、2.2万美元、9.5万元购物卡。

 

  开除党籍

 

  2014年10月,经查,胡传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违反规定接受礼金,不登记交公。胡传道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传道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解除其劳动法律关系。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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