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省工商局和省农委联合制定并发布《安徽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这是安徽省首个茶叶买卖合同范本,目前已在全省推广使用。

茶叶交易(资料图片)
据了解,合同范本的内容主要分为标的及交(提)货时间、质量要求、交(提)货地点方式和验收方式等八条。其中对标的及交(提)货时间规定详细,包括品种、规格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元) 、金额、交(提) 货时间等。
示范文本对质量要求也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内在质量方面,要求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符合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双方应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验收;外观质量方面,要求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安徽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鼓励茶叶经营者积极使用《安徽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行为。
来源:徽商网综合
(责任编辑:张琬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