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今年7月1日起,合肥市一环内对摩托车实施24小时禁止通行。其实,这并非首次合肥禁摩行动,早2010年1月,合肥便开始限摩,正式实施《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停止办理摩托车的注册登记、过户和报废更新。今年,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而进行的合肥一环内禁摩行动,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禁摩
记者从合肥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按照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及“黄标车”禁行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摩托车实施区域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限行内容,自2014年7月1日起,合肥市区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区域24小时禁止摩托车通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警用车等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查处。2014年7月1日-9月30日为限行措施试行期,对试行期内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教育,环保部门予以曝光。
2014年10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违法进入限行区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第90条内容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来源:徽商网综合
(责任编辑:张琬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