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殡葬改革党员干部走在前 火葬区需建立殡仪馆

   近日,安徽省下发条例《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希望各级民政部门可以坚持做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等殡葬改革,并且建议党员干部要起带头作用。

 

  同时,为方便规范各地群众治丧,火葬区每个县要至少建设1个殡仪馆。

 

  实行火葬改革土葬 党员干部要带头革除丧葬陋俗

 

  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殡葬改革方针。

 

  党员、干部做到“四个带头”,带头革除丧葬陋俗、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倡导绿色殡葬风尚、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

 

  其中,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要做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和宣传者,不仅要以身作则,还要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有效劝阻不良治丧行为。

 

  推行骨灰节地生态葬 到2020年火葬区火化率趋近100%

 

  推行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推广鲜花祭祀、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绿色低碳祭扫形式,宣传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祭扫简约等文明节俭新风,逐步禁止在公墓、骨灰堂(塔)等集中祭祀区域内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行为。

 

  在火葬区,要推行火葬,加强骨灰安放(葬)备案管理,推行骨灰格位存放、树葬、草坪葬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在土葬改革区,要教育引导群众相对集中安葬遗体、不立碑、不使用水泥石材建坟,通过奖补方式鼓励群众自愿实行火葬。

 

  动员群众将耕地中和其他限制区域的散坟迁至集中安葬点、公墓或平地深埋、不留坟头。到2020年,全省火葬区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生态安葬比例达40%以上,基本杜绝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再葬。

 

  火葬区每个县至少建1个殡仪馆 到2016年至少建1个公益性公墓

 

  在推行殡葬改革的同时,要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重点加强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具体为火葬区每个县要至少建设1个殡仪馆,更新改造陈旧落后、污染超标火化设施设备。殡仪馆远离居民区或辐射范围广的地市,要在市区、街道、乡镇适度增设殡仪服务站,方便并规范群众治丧。

 

  另外,到2016年,每个市、县(市、区)至少要建一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城市公益性公墓以骨灰格位安放为主,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格位存放设施比例不低于规划总容量的30%。

 

  同时为了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配合同级物价部门,强化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要实行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定价标准。

 

  希望党员干部要起带头作用,为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等殡葬改革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万家热线
(责任编辑: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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