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天下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该市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旨在起到知识产权保护警示作用。包括山寨商品、侵犯影视剧版权、歌厅未经授权播送歌曲等。

马鞍山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公布
影视剧盗播案例
马鞍山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起,侵犯著作权罪刑事案件1起。其中北京某公司经授权依法取得《江山美人》电影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2010年,该公司发现该市某网吧未经其授权,擅自向消费者提供该电影的播放服务。法院判决某网吧停止侵权、删除侵权电影,并赔偿损失2000元。
山寨商品惹怒正版商家
2010年,上海某公司发现该市多家超市销售了未经授权使用“奥特曼”形象的童鞋、玩具等商品,遂提起诉讼,要求各超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3万元。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发现该市多家个体户在其经营场所销售假冒、仿冒“英雄”注册商标的钢笔,遂提起诉讼,要求各个体户停止侵权、赔偿损失3万元。
歌厅未经授权播送歌曲
2011年底,著名民族音乐家王洛宾的幼子王海成发现该市14家卡拉OK歌厅未经授权播送《在那遥远的地方》等19首歌曲,遂提起诉讼,要求各歌厅赔偿损失合计10万余元。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依法判决支持上述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来源:徽商网-安徽财经网
(责任编辑:张琬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