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国土厅获悉,安徽省将对行政区域内的过期采矿权进行全面清理。本次清理工作的对象为:截至2014年3月31日前,已登记在部配号与信息发布系统和厅采矿权数据库中的部、省、市、县(有登记发证权限的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采矿权。

安徽将开始清理过期采矿权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 “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的规定,凡在清理截止时间点时(2014年3月31日)不在有效期内的采矿权,一律按过期进行清理。
来源:徽商网综合市场星报
(责任编辑:张琬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