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马鞍山2013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公布

 

  日前,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3年度马鞍山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成投诉重灾区。数据显示,2013年,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烟草部门等,共受理投诉4995件,咨询17493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77万余元。


  甜蜜素超标不合格 萝卜条被销毁

 

  马鞍山市某公司生产的萝卜条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此前,该公司已将生产、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萝卜条召回并销毁。此次涉案货值242.00元。

 

  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萝卜条的违法事实存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据该《质量法》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萝卜条;2、罚款726.00元。

 

  无证“医师”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2013年4月21日,马鞍山市卫生局接花山公安分局花山派出所电话,刘某某涉嫌非法行医,该市卫生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其位于东苑小区蓬莱路出租房行医点进行了检查,该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发现大量自制中药胶囊等。计算刘某共收取患者10537元治疗费,刘某自述退还了部分患者的费用,卫生局认定其违法所得1万元。

 

  刘某某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局依据规定,作出对刘某某责令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及自制药品,并处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无证“诊所”擅自配制润肠膏

 

  2013年6月3日,马鞍山市食药监局接市民举报:雨山区某中西医诊所熬制膏剂对外销售。检查发现在该中西医诊所一房间内发现有润肠膏等7品种39 瓶自制膏药制剂和无任何标示的胶囊剂药品11袋。经查,该诊所自2013年4月18日至今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擅自配制润肠膏等膏药和安神丸等胶囊,并销售配制制剂收入8030.00元。

 

  该中西医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依据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配制的制剂及无任何标示的胶囊剂药品以及违法所得8030元,并处违法配制制剂货值金额3倍罚款33732元。

 

  非法收购药品

 

  2013年10月23日上午,马鞍山市食药监局获悉,有人在该市中心医院南山分院门口非法收购药品,请求派人查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曹某某在市中心医院南山分院门口非法收购的阿卡波糖片等药品共计13个品种118盒,随后在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在其暂住地内,又查获近期非法收购的萘丁美酮胶囊等药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曹某某非法收购的阿卡波糖片等药品进行了查封扣押。经调查,曹某某非法收购的上述药品货值金额为4908元。

 

  曹某某非法收购阿卡波糖片等药品,其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依据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收购的阿卡波糖片等药品,并处违法收购药品货值金额3倍罚款14724元。

 

  超市购物意外摔伤 赔偿金额发生争议

 

  2013年10月26日,消费者周先生到马鞍山市含山县工商局消保科投诉,反映他于2013年10月4日上午,在含山县某超市购物时摔倒致腰部骨折。在治疗期间,超市与周先生因赔偿金额多少发生争议,周某无奈,请求县工商局给予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商局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和第十一条规定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超市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补偿费共计1.82万元。

 

  买回瓷砖发现不平 商家拒绝解决问题

 

  2013年12月17日,马鞍山市花山区的李女士向12315指挥中心反映,其在花山路某建材专卖店购买的瓷砖,铺设后出现凹凸不平现象,商家承认是瓷砖问题,但不予解决,李女士遂诉至12315。经霍里工商所现场查看,确定铺设后的瓷砖地面确实凹凸不平,存在质量问题。通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商家同意赔偿李女士8000元,双方均表示满意。

 

  违法销售作弊电子秤 欺骗消费者被没收

 

  2013年9月16日,马鞍山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电话对该市某个体经营者销售衡器的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使用两只砝码未按规定申请检定;销售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电子计价秤;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从事计量器具修理,修理后也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质监局责令其停止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没收两台和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30kg电子计价秤)及作弊芯片36个,并且罚款5000元。


  消毒产品无安全报告 跨市协作查明结果

 

  2013年7月17日,马鞍山市卫生局在开展消毒产品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日用品店经营的潍坊格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翼肤净霜”、“中翼肤净液”等消毒产品外包装标注有“牛皮癣专用”、“皮肤病灶外用”等暗示对疾病治疗作用的文字,且无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该市卫生局致函潍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协查潍坊格润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翼肤净霜、中翼肤净液等产品的相关情况,经调查确认,该日用品店销售的“中翼肤净霜、中翼肤净液”抑菌剂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的违法事实。卫生局依据规定,对该日用品店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销售假中华终被真查处

 

  2013年5月21日,马鞍山市烟草局钢城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对已查获的案件追根溯源,掌握到卷烟零售户王某涉嫌有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信息。随即对位于市雨山区王某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假冒伪劣硬(软)盒中华2个品牌14条卷烟,案值6370.00元。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没收查获的所有假冒伪劣卷烟,对当事人王某处以假冒伪劣卷烟货值金额的1倍罚款6370.00元。

 

  导游误导消费者 万元翡翠获退款

 

  李女士在马鞍山市一家旅行社报了昆大丽双飞六日游,在昆明的时候,冲动之下,买了价值近两万块钱的翡翠挂件。返回马鞍山后,经懂行的朋友鉴赏,认为李女士买的挂件等级成色和价格严重不符,李女士十分后悔,希望可以退货。

 

  马鞍山市消协了解了李女士的情况,经查证,翡翠挂件都是真品,而玉石的价格是市场调节的,因此,从法律上讲,玉石店并不存在违法行为。经过深入了解,消协工作人员从李女士的描述中发现,当地的对接导游可能存在误导现象。导游声称消费者消费的玉石店是政府开办的,事实上却是一家私人企业,李女士出于对当地政府的信赖才放心购买了两万元的翡翠。因此,导游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过多日的协调,商家最终答应退款。

 

来源:新安晚报

责任编辑:王婷婷

供应信息【推荐】